原帖由 大坡楚怡 于 2008-8-12 15:52 发表 http://www.yupopp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:AA7 当然会去,即使无男朋友都好,也要租一个去.
楼上的死要面子!!!!!
不会去
原帖由 翡翠 于 2007-6-23 14:44 发表 http://www.yupopp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岩!!!
如果分手的二个人还可以是朋友的话,
只能说明有其中一个深深爱着另一个,
或者他们二个根本就没有真正的爱过!!!
我表示反对...
原帖由 峰仔 于 2008-8-12 22:12 发表 http://www.yupopp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楼上的死要面子!!!!!
死要面又点?爱面子又无罪
呵呵,
好旧噶贴了涡,
楚怡,
你反对乜?
讲下你噶睇法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