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州情】高州人深圳站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加入
查看: 794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员工病故抚恤待遇规定 [复制链接]

Rank: 1

金币
0
贡献
0
威望
35
最后登录
2008-3-21
帖子
118
积分
137
UID
313

勤奋斑主 原创先锋 情感大使 活跃之星

跳转到指定楼层
1
发表于 2008-3-9 22:24:05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

; R9 d% Y/ d3 S" [

. N6 f  S6 O* I3 B! G9 G/ {# d


! t# r& W9 w% L3 @" t- l

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

粤劳薪〔1997〕115号

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,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,制订本规定。
% s+ O9 ^- |9 T' t: A# h一、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,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: (注:08年的假期稍有变动)% Q. |2 h" Z+ C+ d0 b4 V) A
(一)元旦放假1天;
1 z# L  c" o, ^* S% R(二)春节放假3天;
( x' {* c4 G( N2 k$ ~8 }0 B) h6 x(三)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;
  f+ [; H0 b% e(四)国庆节放假2天。 % t; m+ r. Q; k
& N8 j. _7 T4 f8 ]& H& d6 g% P
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、法规执行。
+ b/ V8 b( J2 c' t* {) E0 F( h2 F
二、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,可享受带薪年休假。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: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;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;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;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。 + \4 T$ X/ m2 x$ G
三、职工本人结婚,可享受婚假3天,晚婚者(男年满25周岁、女年满23周岁)增加10天。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,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。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。 ' J0 Q6 H# M& S# M, [! d! a2 p
四、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死亡,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。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,经单位领导批准,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。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,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,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。 # t% ?8 y/ V% M6 s: e( H7 P
五、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,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,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,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。其中,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,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。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0 x2 r4 r$ `3 B% X  i' [, [9 }$ f: F六、女职工生育,产假90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。难产的增加产假 30天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实行晚育者(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)增加产假15天。领取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者增加产假35天,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。
; }0 F: L7 ]- \& ?7 `+ ~& k, h七、职工享受节日休假、年休假、婚假、丧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看护假期间,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。其中,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,女职工产假工资,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。 4 U; R) v2 y$ h" J) U6 Q* n3 J
八、按国家规定可出国、出境探亲的职工,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3 ]; N; t  z: y3 ]6 `九、年休假、婚假、丧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,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,均不另加假期天数。
2 e& U- {9 ~+ U8 O* n& y十、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,发给丧葬补助费、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(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)、一次性抚恤金。
, M$ ]& s$ c  A* b4 J9 ~丧葬补助费的标准:3个月工资(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,下同); ! U2 E9 Y3 P- a: N
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:6个月工资; + Q! l. f! I  [, x
一次性抚恤金标准: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;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。
1 b$ }$ e9 i. ]; M& h: R2 u' N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,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;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,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,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。 9 V  t5 P  r, B4 h( ~( |% p- ~( x/ a
十一、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,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,标准一个半月工资。    $ \; K2 K% H5 v% f; x2 o
十二、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及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。
. F) X# |1 M  J十三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今后国家有新规定,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。
& U9 [, O$ H2 y0 Z2 ?   
$ {9 [% f& Z& p" A7 M

工资福利处(欠薪保障办)

二○○五年四月二十五日

赠人玫瑰,手有余香。帮助别人,成就自己。

Rank: 1

金币
30
贡献
0
威望
22
最后登录
2011-5-24
帖子
22
积分
56
UID
808
2
发表于 2008-5-16 22:33:47 |只看该作者
我有13天婚假,90天产假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加入

Archiver|手机版|高州人深圳站

GMT+8, 2026-7-29 08:38 , Processed in 0.025595 second(s), 1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2

© 2001-2011 Comsenz Inc.

回顶部